据统计,2005年,在辽宁省质量技监系统办理的全部行政案件中,由于行政相对人不服提请行政复议的案件仅为1件,提出申诉的案件有两件,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为1件。
另一项数据表明,2005年,省、市两级质量技监部门共举办各类行政执法培训20余次,培训执法人员2700多人次;全省组织抽查、检查行政执法案卷760多卷;制定和修改各类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条例35件。
辽宁省质量技监局法规处负责人表示,开展法规制度建设,就是用制度规范行政监督工作,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树立执法有度、执法公正、执法为民的原则,提高质量技监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认真履行好监管职责,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服务人民。
2005年,辽宁省质量技监局积极参与行政立法工作,认真、慎重地向国家质检总局、省人大、省政府提交各类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的意见函20多件;参与省人大、省政府组织召开的立法论证会、协调会10余次,并对《辽宁省商品质量监督条例》、《辽宁省计量监督条例》、《辽宁省标准化监督管理条例》、《辽宁省信息技术标准化监督管理条例》等部分地方法规提出了清理和保留的修改意见,较好地维护了立法统一的原则。
在新形势下,为确保质量技监系统开展行政监督的有效性,保证行政相对人被依法查处时的合法权利,2005年,辽宁省质量技监局及时规范、制定完成了《辽宁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辽宁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辽宁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分类暂行办法》、《辽宁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生产条件实地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法规,并同时发布了《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案件审理规定》,用制度规范全省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议工作,保证准确、及时审理行政执法案件。
同时,为规范和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2005年,辽宁省局先后组织全系统开展了食品质量安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许可法、执法人员资格和案件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资格等多项法律法规专项培训。
为提高各市局行政案件审理的工作水平,2005年,辽宁省局分别派出4个检查组,对14个市局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抽查。此次检查改变了以往单纯检查案卷的形式,重点对案件审理会议进行现场观摩,通过参加各市局的案件审理会,了解和掌握各市局的案件审理情况,并及时给予指导或纠正,保证了案件审理的公正和准确。
据了解,2005年,国家质检总局、辽宁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监察厅等部门组织对辽宁省质量技监系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对质量技监系统落实《行政许可法》要求,行政许可对外公开、后续监管、行政许可的设立及程序和收费等方面给予了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