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现在市面上还能见到月饼,但它们都是厂家死撑着在卖了。数据显示,受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今年月饼销量与去年相比普遍有所下降,有些地方销量锐减了3成以上。正规且有一定市场经验的企业一般损失不会太大,而那些缺乏市场预见性的中小企业恐怕就会吃不消,特别是节前因对市场有过高的预期而增加产量致使出现大量库存的企业。如何处理库存,就成了这些企业头痛又心疼的问题。与此同时,如何监督企业解决这一问题也成了市场监管部门必须要认真解决的问题。
早在2006年底,国家质检总局就发布了《关于严禁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回收食品作为生产原料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企业必须建立回收食品登记销毁制度。在过去的3年多时间里,各地、各级监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加大了监管力度,市场得到规范,但“陈馅翻新”的现象却并未彻底消失。而今年许多企业库存增加,定有一些企业“心疼”不过,不按要求销毁库存而留作陈馅。因此,监管部门一定要提前做好充分准备,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陈馅月饼”的监管。
其实,像月饼一样具有节令特征的食品如粽子、元宵等,也存在“陈馅翻新”问题。这些食品应节应时大量上市,一度旺销,而时节过后则迅即转冷进入滞销期,甩卖不完必然成为过期货。许多企业受经济利益驱使,只盼着抓住机遇发一笔财,应时赶节凑热闹,一哄而上又一哄而散,时节过后若有库存或退货,为了降低成本减少损失,很难做到按规定处理,暗自“翻新”似乎就成了一些企业的必要手段。
然而,节令食品问题的根源却不在食品的性质,而在于目前我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遍不够规范化的现实,以及相关监管措施不够完善也不够到位的现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大多规模小且分散,进入市场的食品来源不一、渠道不同,导致食品难以溯源,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食品回收的实施;同时,我国的检验技术手段还相对落后,这也直接关系到食品缺陷的评价问题。
也就是说,要解决这一问题,归根结底还要落实到监管方面。因此,监管部门必须切实履行职责,在特定时节过后要加强对错过了销售季节食品的管理,通过巡查、加严检验、回访、强制检验、监督抽查、报告审查和执法检查等方式,督促企业规范生产经营活动,指导企业依法生产。在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中,发现企业违反有关规定,应依照相关法规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