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近日确定设立“河北省政府质量奖”,该奖项从今年起实施。据了解,河北省将每年评价并由省政府命名表彰的“河北省质量管理奖”及“河北省质量特别奖”统一更名为“河北省政府质量奖”,将使质量激励和奖励制度更加完善。
“河北省政府质量奖”分设组织奖和个人奖。组织奖主要授予实施质量管理并取得卓越经营绩效的各类组织(企业、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个人奖主要授予为质量振兴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包括在企业、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团体、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从事质量工作的人员和专家学者),以此激励社会各界积极投身质量兴省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