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灾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2010年10月10日,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个督导检查组赴灾情最严重的文昌、万宁、琼海三市县检查慰问。
检查组重点检查灾民安置点食堂、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及部分餐饮服务单位,要求经营者不得使用被污水污染的食物和食物原料,不得购进和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不得经营腐败变质、污秽不洁等食品,严格餐饮具消毒。要求当地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要对违法违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督促指导被积水浸渍的餐饮服务单位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检查组还重点检查了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药房。要求经营者严格药品储存管理,监督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改善药品储存条件,严防药品受潮变质;药监部门要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检查组还就灾后防疫工作向文昌市卫生部门提出了建议。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要领导带头开展市场监督检查,检查工作要深入细致,防止走过场;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检查中发现违反规定的餐饮服务单位和药品经营企业,要予以严肃查处;加强指导,对被洪水淹渍的餐饮服务单位和药品经营企业要积极指导灾后自救,既要维护受灾户的合法权益,也要不影响市场监管;做好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注意收集宣传抗洪救灾中的先进经验、事迹和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