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至2009年,山东省GDP年均上升13%,造纸产量增加1倍,但化学需氧量却年均下降了19.3%。节能标准的广泛实施,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
据介绍,山东省质监局在开展节能标准化工作的过程中,积极推动企业实现低碳发展,促进企业实现战略转型,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主要措施之一是省质监局与省环保厅联合制定发布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山东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33项地方环境标准,在一些企业全面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而环境质量仍然超标的地区,制定和实施严格的地方排放标准,引导污染企业进行结构调整。
2007年,省质监局与省经贸委联合印发了《山东省节能标准化“十一五”发展规划》,明确了“十一五”节能标准化工作的任务目标和措施,并根据规划制定了《山东省“十一五”节能标准体系框架》,组建了山东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节能标准制修订工作奠定了基础。在标准制修订工作中,借鉴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管理机制,由标委会负责组织具体的标准审查工作,充分发挥了标委会的专业优势和人才优势。“十一五”期间共制修定了177项标准,充分发挥了节能工作政府主导、市场导向作用,成为政府推进节能的有力政策工具。
2009年,山东省质监局在全省开展企业节能标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确定了25家企业为全省首批节能标准体系建设试点单位。试点单位按照《企业节能标准体系编制通则》、《企业标准体系》系列国家标准的要求,运用标准化原理或方法,建立健全包括节能标准体系在内的企业标准体系,力求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山东省还将制定新的节能地方标准50~100项,修订地方标准20项。同时,2010年还启动试点建设,确定10个左右试点单位。经过2~3年的试点,总结经验后,在全省推广循环经济标准化单位建设,推动该省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不断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