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宁波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督查的通知》,对部分县(市)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行督查。
督查主要内容为:县市区政府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对食品安全整顿的要求;落实今年4月19日全国食品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履行职责情况,对重点食品、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监管情况;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开展地沟油整治和问题乳粉查处情况;群众对食品安全事件投诉受理和大案要案查处情况等。
本次督查共分六个组,分别由市食安办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任督查组长,通过开展现场实地检查,召开政府部门座谈会,检查台账记录等形式,全面了解各地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状况,要求各督查组国庆前完成督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