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中旬以来,福建省质监系统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抓好国庆节前的加工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多方联合,开展拉网式大检查。省、市、县三级质监部门上下联动,联合当地经贸、农业、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物价等部门,深入全省993家食品生产企业、313家小作坊、292家五类经营单位后厂部分以及城区大中型超市、宾馆、酒楼和中心农贸市场等,重点对奶粉、食用油、熟食制品、冷冻食品、糕点、蜜饯等60多种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加工食品情况,进行拉网式大检查,责令整顿食品生产企业10家,发出整改通知书163份,立案12起,涉案3.52万元,严防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杜绝“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二是多措并举,开展系列监督抽查。结合9月份开展的“质量月”活动,通过宣传引导与监督检查、重点抽查与专项整治、督导整改与后处理、执法打假与完善制度相结合的方法,严查食品生产企业所用原辅料的生产许可标志、非食品添加剂使用以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况。先后开展了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抽查、计量器具专项执法督查和餐饮业计量整治,对商场、超市、批发店销售的大米、肉制品、调味料、小(休闲)食品等4类定量包装商品进行净含量监督检,共抽检销售的商品180种220批次,合格201批次,全省净含量平均抽检合格率91%,其中大米抽检合格率均为98%,肉制品抽检合格率为90%,调味品抽检合格率为91%,小(休闲)食品净含量抽检合格率为86%。
三是多案并用,全面做好应急准备。按照《加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通用规范》,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承诺制和食品安全责任制,实行保证经营者质量卫生安全的索票索证、台账管理制度,实行日常检查和质量抽查制度。依托福建省质监局“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预警中心”和莆田市加工食品安全监测与预警分析中心,进一步完善加工食品的风险监测、预警通报、评估分析、应急处置等工作程序和制度。发挥省质检院的技术优势,新开发应用加工食品4种快速检测方法,提升风险监测能力和水平。
四是多法联动,加大执法打假力度。发挥“12365”投诉举报平台的作用,接受投诉、咨询1800多件,处理举报案件167件。莆田市质监局在涵江区无害化垃圾处理厂公开集中销毁了包括300公斤有毒粉丝等在内近百万元假冒伪劣产品。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实施办法》,加大不合格加工食品后处理工作力度,突出落实整改、复查检验、通报下架、强制召回等重点环节,对连续抽检不合格的加工食品生产企业采取暂扣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封存生产设备等手段,督促企业彻底整改到位,强化对不合格产品的新闻曝光、省级督办、跟踪复查,确保后处理完成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