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纤维检验局《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度棉花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精神,江苏纤检局及时采取措施,从五个方面加强棉花质量监督工作。
一是加强棉花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和落实。要求主产棉区重点开展棉花收购加工环节监督检查,大力查处不分等分级、收购超水棉、不按规定挑拣异性纤维等质量违法案件,坚决打击以次充好,掺杂掺假质量违法行为。非主产棉区要以《江苏省纤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为依据,加强对用棉企业购进原棉的监督检查。
二是加强对新体制棉花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以不按要求进行仪器化公证检验为重点,对未经公证检验的成包皮棉批批抽检,质量标识批批核对;对参加公证检验的大包棉花,严查棉包重量亏重、在线回潮检测数值造假、送检样品不真实等不诚信行为。
三是加强对仪器化公检质量的检查。按照《棉花质量仪器化公证检验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的要求,加强对棉花仪器化公检工作程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的考核,积极引导新体制棉花加工企业按照公检证书进行交易、纺织企业按照公检数据进行配棉,不断发挥公检工作对纺织行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四是加强对无证加工企业的执法检查。认真落实棉花打假责任制,主动与各有关部门配合,通过鼓励举报、组织暗访、回访等方式,多渠道扩大信息来源,对使用“两小一土”非法加工设备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不发生区域性棉花制假售假案件。
五是加强对纺织企业的政策宣传工作。积极与纺织企业沟通交流,引导企业在日常选棉、用棉中优先使用经公证检验的新体制棉花,主动索取新体制棉花公证检验数据。加强对纺织企业到厂棉花的跟踪监督,对违反货证同行(撕毁条码)等质量义务的棉花加工、流通企业进行追溯,依法其质量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