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今年以来,大理州质监局按照云南省质监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全州实际,对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食品农产品认证、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及产品开展了监督检查工作。
经检查,大理州辖区内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有12家企业162份证书(其中:撤消28份证、暂停6份证、有效128份证),通过认证的产品为低压电器成套设备、建筑普通钢化玻璃、载货汽车、箱式运输车、自卸车、轮式拖拉机、汽车配件等。此次检查对11家(因重庆力帆汽车有限公司大理骏马制造厂29份证,撤消28份证、暂停1份证)企业113份认证产品进行了检查,检查率达100%。
大理州辖区内通过食品农产品认证的有105证,此次检查,对辖区内通过食品农产品认证的39家企业认证的49份证书(HACCP3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7证、有机产品8证、无公害13证、绿色食品17证、其它1证)进行了检查,检查率达47%。
大理州辖区内通过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60份,此次检查,检查人员对辖区内39家通过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的51份产品证书进行进行了检查,检查率达32%。
通过为期近5个月的执法检查工作,发现其中有1户企业存在超证生产的现象,有1户企业存在标志加施不规范的现象。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大理州质监局下达了整改通知书,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整改并上报了整改材料。经检查发现,部分生产企业对认证后如何保持体系的有效运行重视不够,甚至不明确认证的目的,仅仅只是为了宣传产品而认证,往往导致大多数企业内部存在多套管理体系文本,在具体操作中不知道应该运用哪套管理体系文本更切合企业实际等相关情况不清楚。还有企业认证后就没有对体系进行评查,体系运行对企业产品质量的提高是否有促进作用根本就无法体现出来。
通过此次开展2010年度强制性产品认证、食品农产品认证、管理体系认证监督检查的工作,对认证认可工作监管的有效性、促进相关企业增强诚信意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大理州质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认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认证市场秩序的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