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细致的研究筹备,8月份,湖北省黄石市政府颁发黄石政规[2012]12号文,即《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此举标志黄石市正式设立“黄石市市长质量奖”。
《黄石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明确:“黄石市市长质量奖”是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项,主要授予该市具有法人资格,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成效显著,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在行业内处于先进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或组织,包括提供公共服务的非政府机构;“黄石市市长质量奖”为年度奖,在企业或组织自愿申请的基础上,每年组织一次评奖,原则上每年获得“黄石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数量1至2家;市人民政府授权该市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市长质量奖评定日常工作。市长质量奖的评定标准主要参照《美国波多里奇国家质量奖卓越绩效准则》。评选须经申报企业资格审核、材料评审、现场评审、专家评委会审议、社会公示、市政府审定批准等严格程序,最后由市人民政府向获得市长质量奖称号的企业或组织奖励10万元。并颁发市长质量奖奖杯和证书。
据黄石市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黄石市质监局局长潘年松介绍,设立市长质量奖旨在激励和引导该市各类组织宣贯全球最具影响力的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促进管理创新和质量进步,不断提升全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从而推动黄石大产业、大园区、大城市发展战略的实施,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由“规模经济”向“质量经济”转变、由“速度黄石”向“效益黄石”转变,最终提高经济运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