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苏州检验检疫局结合苏州开放型经济的需求和检验检疫工作实际,坚持把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在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推动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办事水平、加强制度建设、建设服务型政府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思考,促进了地方开放型经济的发展。
依法行政要与“五五”普法相结合,在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
苏州检验检疫局始终坚持把加强依法行政作为普法宣传的重点,根据检验检疫服务开放型经济、面对进出口企业、担负把好国门职责的行业特点,在普法宣传教育上,注重三个转变:注重由违法行为的事后查处向事前宣传转变,进一步体现惩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执法理念;注重由向企业单一宣传向全社会全方位宣传转变,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注重从宣传形式向宣传效应的转变,使普法宣传更有实效。
苏州检验检疫局在具体实践中还注意做到三个面向,即面向领导干部,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作为重点,着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面向检验检疫系统的广大职工,并以兼职法制人员、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和技术检验人员为重点,通过努力,全面提高检验检疫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检验检疫工作的法制化水平。面向社会公众,并以开展独立经营活动的进出口企业及相关单位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单位等形式多样的社会化宣传活动,在辖区内形成崇尚法律的良好风尚。
苏州检验检疫局自“五五”普法活动开展以来,根据苏州转型升级的总体要求,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率先在江苏检验检疫系统建立普法宣传月制度,聘请地方知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编辑检验检疫案例汇编,创新法律服务卡等,这些普法形式和载体,不仅扩大了检验检疫的社会影响力,而且有力地推动了检验检疫依法行政工作。
依法行政要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近年来,苏州检验检疫局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专门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作为局政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局行政权力作了全面系统的梳理,编制了行政职权目录,制作了行政执法流程图,在“中国苏州”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通过电子政务,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同时,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职权、落实执法岗位和执法责任、规范执法程序。结合内部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配置,进一步分解、细化执法职权。按照权责一致、权责挂钩的原则,落实执法岗位。建立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行政执法违法或不当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为更好地让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该局将行政执法工作纳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细化处罚程序,确保办案质量。从立案到结案,苏州检验检疫局都严格按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制定相应的作业指导书,同时创新管理模式,提高办案效率。建立了行政处罚案件分级管理的新模式,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执法人员网络。建立案件调查人制度和重大案件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制度,规定涉案金额在10万美元以上的案件集体研究决定。坚持依法办事,弘扬“铁的队伍、铁的纪律、铁石心肠、铁面无私”的“四铁”精神,排除各种干扰,坚持违法必究。
3年来,苏州检验检疫局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达1500起,执行罚款近2000万元,没有一起行政复议案件,也没有一起行政诉讼,真正做到了“千起处罚零诉讼”。
依法行政要围绕服务经济中心工作,坚持用行政指导的理念做到刚性监管与柔性指导的和谐统一
近年来,苏州检验检疫局结合苏州开放型经济迅猛发展的实际,在行政执法中积极探索行政指导工作,即在职能、职责或管辖事务范围内,灵活地采取指导、劝告、建议等非强制性方法,谋求行政相对人同意或协力,引导其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以有效实现行政管理目的的行政活动。
2009年2月,该局发现苏州某通信有限公司被有涉嫌违反3C认证的违法行为,在调查中,该公司明确表示,在目前情况下还不能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因为我国的移动通讯基站在进行3G网络改造,该公司是3G网络改造的基站供应商,如果该公司合约无法继续履行,我国3G网络改造进度将受到影响。在了解情况后,该局用行政指导的办法,对该公司采取“一企一策”、“特事特办”,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提出在国内采购相关零部件,对其“过渡期”内的免3C进口产品,按3C认证标准由具有相应产品3C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合格的同意其内销。这一办法虽然不完全符合目前有关规定,但符合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立法目的——保护人类的生命健康安全,对该公司特事特办,是特殊时期的一个特殊程序,真正体现了检验检疫依法行政,以促进发展为中心的宗旨,得到了上级的支持。
近年来,该局不断推广行政指导这一柔性的管理方式,通过采用非强制的手段和方法达到行政管理的目的,有利于营造和谐的依法行政环境,受到了行政相对人的广泛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