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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能效标识制度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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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能效标识管理中心近日提供的信息,截至今年3月,我国实施能效标识制度的产品达21类,能效标识制度实施5年已累计节电1500多亿千瓦时,折合标准煤6000多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4亿吨,减排二氧化硫60万吨,对“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做出了显著的贡献。

  2004年12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一批)》,自2005年3月1日家用电冰箱和房间空气调节器实施能效标识制度起,拉开了我国“十一五”期间大规模实施能效标识制度的序幕。

  21类产品纳入目录

  2006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实现单位GDP能耗降低20%的既定目标,需要对越来越多的产品实施能效标识。2006年9月、2008年1月和10月、2009年10月以及2010年4月,三部门相继发布了第二、三、四、五、六批发布实施能效标识产品的目录,电动洗衣机和单元式空调机,冷水机组、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自镇流荧光灯和高压钠灯,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储水式电热水器、家用电磁灶、计算机显示器、复印机,自动电饭锅、交流电风扇、交流接触器、容积式空气压缩机、电力变压器和通风机相继实施了能效标识制度。

  完善相关制度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能效标识管理中心主任王若虹是我国最早从事能效标识管理的专业人士之一。对于能效标识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王若虹认为,首先应该提到的是2004年8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的《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针对具体的产品和每一批产品目录同时发布的每一类产品的《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办法》规定了我国能效标识制度采用“企业自我申明+备案+社会监督”的实施模式,政府要对能效标识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没有按《办法》及相应实施规则标注能效标识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进入“十一五”后,能效标识制度的法律地位得以强化,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要求推行强制性能效标识制度。2008年4月施行的新的《节约能源法》和2009年1月施行的《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均增加了有关能效标识的条款,明确规定了能效标识制度的管理体制、主要内容和处罚要求,确立了能效标识制度作为国家重要节能管理措施的法律基础。

  处于能效标识制度相关法律法规最底层,也是最具基础性作用的,是相关产品能效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制定我国的能效标准,进入21世纪后,更是加快了能效标准制定修订的步伐,为“十一五”大力实施能效标识制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凡纳入能效标识产品目录的产品,都实施了能效标准,有的能效标准是在实施多年后所对应的产品才被纳入能效标识产品目录,所有能效标准都规定了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能效等级、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在制度建设方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能效标识管理中心制定了《能源效率检测实验室备案实施细则》,适用于能源效率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的生产者或进口商实验室以及第三方检测机构实验室,成为高效完成能效标识备案工作,确保能效标识检测数据的真实、有效的重要保障。

  根据政府对能效标识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的要求,2006年第四季度,国家质检总局对家用电冰箱开展了能效标识专项监督抽查,合格率为83.3%。2006年受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质检总局委托,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能效标识管理中心组织了能效标识市场专项检查,合格率为79.6%。此后,根据能效标识制度实施情况的需要,国家能效标识主管部门及能效标识授权管理部门进行了多次专项监督抽查和市场调查,2010年3月公布的2009年度能效标识市场专项检查结果,总合格率为94.44%,我国能效标识制度的实施取得了良好效果。据了解,2010年由能效标识管理中心组织开展的能效标识市场专项调查将继续开展。

  覆盖主要用能产品

  对于21类实施了能效标识制度的产品,王若虹认为,从第三批产品开始,在实施领域上有了重大的突破。前两批产品都是家用电器,而第三批产品大多不为普通消费者熟知。以电动机为切入点,开拓了能效标识制度在工业领域的实施,以自镇流荧光灯和高压钠灯为起点,开拓了能效标识制度对照明设备的实施。在第三批产品的实施规则中均要求利用自身检测能力确定能效等级的生产者或进口商提交检测实验室的相关备案材料,加强了实验室的管理的要求。第四批目录以计算机显示器和复印机为切入点,开拓了能效标识制度在办公设备领域的实施;第五批和第六批产品目录继续扩展了能效标识制度在家用电器、工业产品领域的实施,再次扩大了能效标识的产品实施范围,尤其是工业产品领域扩展了交流接触器、容积式空气压缩机以及电力变压器和通风机,加强对工业产品的能效要求。第五批产品目录公告中首次涉及了已实施产品能效标识实施规则的修订,对首批纳入能效标识产品目录,并已实施了4年多的《家用电冰箱能效标识实施规则》进行了修订。

  取得良好效益

  能效标识制度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对企业来说,能效标识的实施促进了市场上高效节能产品的销售,有助于实现提高用能产品能效和节能目标,有助于促进节能技术进步和提升用能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对消费者而言,能效标识方便消费者对不同产品的节能效果进行比较,购买到更节能、更省钱的产品。5年来,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能效标识管理中心已在全国30多个城市先后开展宣传、培训等活动,提高了社会各界对能效标识的认知度,有68%的被调查者表示关注能效标识,有34%的消费者表示通过查看能效标识来辨别产品是否节能。

  据王若虹透露,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能效标识管理中心目前已经对平板电视、机顶盒、计算机、打印机、微波炉、制冷展示柜等产品实施能效标识制度开展了前期研究和准备工作,目前有关部门正筹备发布第七批产品目录。能效标识制度实施更为长远的目标是覆盖40类以上用能产品,届时将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作者:徐风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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