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印刷 第一部分:平版印刷(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科技进步,我部决定制定《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印刷 第一部分:平版印刷》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发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10年9月20日前反馈我部科技标准司或标准编制单位。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姜宏
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 曹磊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100035
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A座10层100029
电话:(010)66556220
(010)59205851
传真:(010)66556218
(010)59205862
邮箱:caolei@sepa.com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印刷 第一部分:平版印刷(征求意见稿)》
3.《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印刷 第一部分:平版印刷(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一: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2. 新闻出版总署印刷发行管理司
3. 中国报业协会印刷工作委员会
4. 上海市印刷行业协会
5. 广东省印刷复制业协会
6. 北京印刷学院
7. 西安理工大学
8.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9. 中国印刷总公司
10. 北京印刷集团有限公司
11. 北京华联印刷有限公司
12. 北京新华印刷有限公司
13. 北京交通印务实业公司
14. 北京凌奇印刷有限责任公司
15. 人民日报印刷厂
16. 上海中华印刷有限公司
17. 上海美术印刷厂
18. 上海界龙中报印务有限公司
19. 深圳雅昌印刷有限公司
20. 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科技司内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