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电是我国居民家庭耐用消费品增长的主流,据调查,到2003年底我国城镇居民每百户拥有彩电130.5台,拥有2台电视机的家庭比例已占拥有电视机家庭比例的30.9%。农村彩电百户拥有量也达到了55.76台。按照国内销售量测算,2005年我国彩电保有量约为2.8亿台。
彩电电视机的耗电量非常可观而且在逐年增加,原因是,彩色电视机拥有量持续增长,由于大屏幕,多功能导致单机能耗增加,由于电视节目日益丰富多彩,导致开机时间增加,且由于生活舒适度的改善,待机功能被频繁使用,待机能耗比重加大。据测算,2005年我国彩电耗电量约为291亿度,其中待机能耗约为9.7亿度。
我国于1989年就颁布了电视机能效标准,但实施并不理想。与冰箱、空调这样强调能耗产品不同,彩电行业更注重的是功能的开发,但是,随着能源问题逐步得到重视,国际市场绿色壁垒日益严重。目前,节能设计和节能认证在国际市场中倍受重视,特别是针对电视机待机能耗方面,北美、欧洲、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日本、韩国等诸多国家都制定了强制性或自愿性的能效标准或能效标识、节能认证技术要求,对电视机工作模式能耗控制最为严格的是日本。国内电视厂商对于彩电采用节能设计的概念逐渐得到认同,我国新出台的彩电能效标准就是在我国众多知名厂商的通力协作下完成的,充分反映出我国彩电行业对此方面的积极响应。修订后的彩电能效标准GB 12021.7-2005《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于2005年7月18日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于2006年3月1日正式实施。
新彩电能效标准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个内容是对彩色电视机的能效限定要求,它在标准实施时将作为强制性指标。能效限定值是国家允许产品的最低能效值,低于该值的产品则是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第二个内容是对彩色电视机的节能评价要求,属于推荐性指标,是开展节能产品认证的技术依据。
第三个内容是目标值,提供了一个将在3年后开始生效的能效限定值和节能评价值指标,该指标为生产企业提供一个国家能源政策信息,使企业有充分的时间去提高用能产品的节能技术,使产品的能效能够在一个良性环境中稳步提高。
具体的说,评价彩电能效的参数有两个,一个是被动待机功率,另一个是能效指数。我国彩电规格品种很多,按照显示方式可以分为CRT(阴极射线管)、背投、LCD(液晶)和PDP(等离子)电视机等,由于彩电的待机功耗只与电源部分有关,显示方式对其影响不大,因此对待机功耗的技术要求适用于所有的彩电;而显示方式对彩电的开机功耗影响很大,因此开机功耗的技术要求只适用于目前产量和保有量最大的CRT彩电。
能效指数是彩电在标准测试条件下实际测得的能耗与基准能耗的比值,该基准能耗考虑了彩电的图像、声音、处理、电力供应以及使用习惯等耗能因素。能效指数越小,则该彩电越节能。
在对技术指标进行工程/经济分析,以及对2002年中国市场近253个测试数据进行统计研究的基础上,标准的技术指标规定为:
2006年3月1日实施的能效限定值:被动待机功率为9W,能效指数为1.5;
2006年3月1日实施的节能评价值:被动待机功率为3W,能效指数为1.1。
3年后即2009年3月1日实施的能效限定值:被动待机功率为5W,能效指数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