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质检总巨下发的京质监产发[2010]15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监督管理的通知》的精神,北京市朝阳区质监局执法人员在5月至8月期间,对朝阳区机动车安检机构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
在开展机动车安全检测机构专项整治行动中,朝阳区质监局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部署自查工作,依据京质监产发[2010]156号文件精神,要求各机动车安检机构开展自查工作。二是组织监督检查,主要是针对安检机构的资质、检验人员、检验设备等内容。为了更好地履行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职责,我局对各机动车安检机构在执行检验标准是否存在不严格、漏检、少检、弄虚作假、检验报告填写不规范等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期间,朝阳区质监局共出动检查人员72人次,对9家安检机构深入检查。在检查中也发现一些安检机构的检验记录不规范、字迹填写不工整、投诉举报档案记录不完整等问题,对这些问题,执法人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专项整顿期间,北京市质监局副局长姚娉、产品质量监督处处长朱连滨、监察处处长苏亦瑄以及两名行风特邀监察员对朝阳区北京市交安北苑机动车检测中心、北京朝政机动车检测场两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及朝阳区质监局在机动车检测场专项整治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吴平局长、李健副局长及稽查队执法人员陪同北京市质监局领导参加了这次检查工作。
北京市质监局姚娉副局长对朝阳区质监局开展工作给与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以下要求:
1、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重点对安检机构的资质、检验行为、检验人员资格、检验设备等内容开展检查,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要增强服务意识,努力帮扶各检测场提高业务水平,整体提升全区机动车检测能力。规范检测场的检验行为,为消费者构建和谐的检测环境。
3、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手段和措施。
通过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强化安检机构主体责任意识,自觉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规范安检机构检验行为,提高检验能力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