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31日,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湖州市水产技术推广站等单位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的考核验收组,对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承担的国家级中华鳖养殖标准化示范区项目进行验收。按照《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验收办法》,验收组通过现场查看、询问养殖户、听取项目承担单位的实施情况汇报,并对项目验收材料进行审查。经过考核评估,验收组一致认为南浔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项目组织落实、措施保障到位,提供的验收材料齐全,数据可信,符合验收的要求。并且制定了《无公害中华鳖池塘养殖技术规范》企业标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中华鳖标准综合标准体”,对养殖户进行宣传培训,使养殖户的标准化大幅度提高。通过三年建设,农民人均收益比前三年增长了1.7倍,项目建设效益明显。
验收组一致同意通过南浔区中华鳖标准化养殖示范区项目验收。同时,建议项目承担单位在总结项目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健全标准化质量管理运行体系,强化品牌培育,建立项目长效管理机制,为渔业增效、渔民增收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