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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质监系统积极探索“开门执法”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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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监部门的开门审案,让企业知道错在哪、该怎么改,不再做憋屈的‘闷葫芦’。对这次处罚决定,我心服口服。”日前,在四川德阳市“开门审案、阳光执法”现场会上,受罚当事人心平气和地对记者说。近半年来,四川省质监局在眉山、乐山、德阳、郫县等地,组织了这样的现场审理会,“开门审案、阳光执法”活动正在该省21个市州开展。

  作为四川省政府“深化行政执法”的试点单位之一,四川省质监局一直是全省法制部门的“执法标兵”。今年以来,为了进一步规范办案标准、提高办案质量,四川省质监局决定把今年全省案件的10%向社会“晒出来”公开审理,以进一步杜绝“衙门作风”、“暗箱操作”,把过去的罚与不罚、罚多罚少都由质监局案审委内部决定,改变为向社会公开、多方监督,以增加执法透明度,树立质监良好形象。

  在“开门审案、阳光执法”中,四川省首先主动接受政府、群众、媒体舆论的监督,“开门”邀请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和执法单位的法律专家齐聚一堂,对典型及复杂案件开展审理现场会,先由主办方详细介绍案件违法证据、情节、行为,提出处罚建议,案审组再和专家组一道分析讨论,虚心听取多方意见和建议后再作出恰当的行政处罚决定,这样就保证了案件审理的准确性和合理性,还知情权于公众,大大提高了质监部门的社会公信度。其次,在执法中普法。通过“开门审案”,惩处违法违规企业,罚一儆百,让更多的企业知法守法,提高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同时,让其他执法部门、社会大众了解质监执法的方法、程序和手段,并接受其批评建议,确立了“处罚只是手段,服务才是根本”的工作思路,倡导弱化惩罚、强化监督,淡化利益、强化服务,真正做到执法为民、为民执法。

  把受罚当事人“请”到现场来,是四川省质监系统“开门审案”的又一亮点。让当事人拥有话语权,与其心平气和地摆道理、讲条款,以理服人而不是以权压人,让他们与其违法事实“对号入座”,心服口服,切实减少了执法过程中的对立情绪,营造出了和谐的执法环境。

  记者从四川省质监局获悉,“开门审案”工作成果将在今年年底进行评比验收,活动开展半年多来,正逐渐形成“公正执法、透明高效、社会满意”的良好局面,在取得了显著成效的同时,也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作者:李劲松 龚志伟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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