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公布的《食用盐碘含量(征求意见稿)》,全国将不再统一碘盐浓度,各地可在规定的范围,选择适合本地情况的碘含量的平均水平。这意味着我国食盐补碘将走向“因地制宜”。(7月28日《深圳商报》)
出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作为必可不少的调味品,盐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此次卫生部关于“全国不再统一碘盐浓度”的官方表态,其里程碑意义丝毫不逊于1994年以法律形式推出“食盐加碘”的国策。全面加碘16载,人们在探索中反思,在规范中完善,对于碘的认知逐渐趋于理性。事实证明,无论是碘缺乏,还是碘过量,都有可能导致甲状腺疾病。正因为此,国家对食盐碘含量一直实行动态管理,此前已经三度调整。相比之下,如今即将实施的第四次调整,则不再囿于标准的微调,而是可望推动食盐加碘步入“因地制宜”的时代。
全民补碘固然是种美好愿景,但人却存在地区差异和个体差异,比如内陆地区和山区大脖子病的发病率往往高于沿海地区,孕妇、儿童比其他人群更容易缺碘,这就决定“一刀切”的加碘剂量不可能放之四海而皆准。不仅如此,市民的饮食习惯也直接影响着对碘物质的实际摄入量。
每一个人的诉求都值得尊重。对于政府而言,固然有满足一部分人碘需求的职责,却并没有将其施加于另一部分“不差碘”群体的权力。事实上,近年来一些公众和媒体对于碘盐的质疑,并不是在反对食盐加碘,而是不满“一刀切”的做法粗暴地剥夺了人们选择少碘盐或非碘盐的基本权利。如今,在征求意见稿里,国家卫生部的新标准明确了科学补碘、因地制宜的原则,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人群实际碘营养水平,选定适合本地的食用盐碘含量平均水平。这意味着“加碘量”的权利下放,碘盐不再是“众口难调”。
同时,我们也希望有关部门把工作做得更细一些,推出贴近“市情”、“县情”乃至“乡情”的不同碘盐产品,科学指导公众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做到明明白白补碘,健健康康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