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TFOC.CA网站消息,加拿大食品检验局(CFIA)于2010年8月16日在其网站上发布了一项咨询调查,表明欲引进食品进口商许可证制度的意向。食品及食品成分的进口商将根据《食品和药品法案》要求出示许可证,并证明在进口和相关流程中有自己的食品安全体系,以确保产品符合《消费者产品包装和标签法案》要求。
该条例将在《农业产品法案》管理下设立,适用的进口产品有:
•酒精和非酒精饮料
•糖果
•脂肪和油
•婴幼儿配方奶粉
•咖啡和茶
•谷物
•香料和调味料
•果汁
•烘焙产品
不适用的进口产品有:
•加工水果和蔬菜
•肉类和家禽
•乳制品
•蛋制品
•蜂蜜和枫木产品
•海鲜
•新鲜水果和蔬菜
•人工色素
•瓶装水
9月,CFIA将会在多伦多举行的I.E.Canada成员会议中与哈利法克斯、蒙特利尔、渥太华、多伦多和温哥华进行商讨。届时将宣布最终实行的日期和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