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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禁止生产或进口燃料容量大于10mL的气体打火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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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8月25日,据韩国技术标准局(KATS)网站消息,KATS对其产品安全指南进行了修订,禁止生产或进口燃料容量大于10ml的气体打火机,并公布在了2010年6月17日(周四)的公报中。

  KATS表示,打火机的最大燃料容量应小于或等于其气体容器容量(10mL)的85%。

  据悉,自去年年底以来,韩国进口并发售了燃料容量大于40mL的气体打火机。但是不久之后就禁止这些打火机在市场上销售,因为这类打火机含有大量燃料,爆炸会造成极高的安全风险并引起严重事故。

  修订后的指南规定,只有燃料容量等于或小于10mL的气体打火机才能在市场上销售,而大部分的气体打火机的气体容量为4-10mL。

  来自韩国消费者机构的数据显示,08到09年期间,气体打火机造成了4起重伤和8起轻伤的安全事故。

  另外,因为气体打火机的外表易吸引儿童,所以指南还规定,印有如人类和动物、枪、洋娃娃、汽车、手机以及食品图像,或附有易吸引儿童的装饰的气体打火机也将被禁止在市场上发行。

  若气体打火机制造商和分销商没有安全证书,将被处以高达3000万韩元或3年以下监禁的处罚。

  今年内,KATS将进一步修订指南,使打火机点火杠杆更难按下或禁止一键式点火打火机,以降低儿童受伤的风险。

  此外,KATS还将分析气体打火机的型号和种类,并制定适用于安全指南的儿童安全保护标准。

作者:佚名 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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