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记者从正在召开的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会上获悉,我国将在2005年上半年成立认证认可协会,这是认证认可行业建立自我监管体系,实现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规范的重要举措之一。
据国家认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的认证市场监管体系由政府行政执法、认可机构的技术监督、协会行业自律、新闻舆论监督和群众参与等5部分组成,认证认可协会是认证市场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的认证认可协会的职能包括:参与政府部门政策制定工作;落实政府部门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并制定行业自律规章;组织技术交流研讨;加强行业内部自律监督;参与国际交流;监督认可机构工作等。今后,认证认可协会还将承担目前由中国认证人员与培训机构国家委员会(CNAT)负责的对审核员的注册任务,认证责任保险工作也将由该协会承担。协会成立后,目前备受机构关注的收费问题、机构如何向企业提供增值服务问题都有望得到解决。
据悉,国家认监委已经成立了由国家认监委副主任刘卓慧任组长,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认证、培训、咨询机构负责人组成的10人筹备组,目前有关人员正在制定协会的相关规章,协会成立后将独立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