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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提高面制品准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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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盟于2010年1月25日正式实施(EC)669/2009新法规后,近日又调整了该法规(EC)669/2009附件I“在指定进口加强官方控制水平的非动物源性食品及饲料名单”,新增的口岸抽检食品包括中国面制品。调整后的新法规将于今年10月1日实施。

  欧盟(EC)669/2009法规旨在统一欧盟各成员国对某些非动物源性饲料和食品产品安全卫生控制水平。该目录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修改。根据该法规要求,原产中国的部分非动物源性食品及饲料添加剂中的功能成分向欧盟出口时,须在欧盟指定口岸入境,进口国家主管部门按照官方检查程序在进境口岸以50%的比例实施重金属镉和铅的检测。调整后的欧盟669/2009规定附件I,将根据进口食品产地和品种对所列食品进行较严格的安全检查、物理检查、确认检查,具体抽检频率将在10%~50%之间变动。

  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小麦粉及其制品铝的残留量每公斤不得超过100毫克,而欧盟食品安全局规定,食品中(例如面条)每公斤铝含量不能超过10毫克。我国标准规定比欧盟规定低10倍。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建议企业:要加强原料、辅料控制,加强自检自控,从源头上确保食品安全;加强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企业员工的整体素质。同时,检验检疫部门应及时向面制品生产企业发布最新法规动态,指导企业开展针对性自查,帮助企业进一步完善自检自控体系,确保出口欧盟面制品在安全检查、物理检查以及确认检查中符合相关要求。

作者:孙妍 邢婷婷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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