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灯具产品的使用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8月19日,安徽省凤台县质监局执法人员对县城周边十余家灯具店的灯具产品进行专项检查,主要检查了3类产品共27种品牌,重点检查了部分产品的3C标志和能效标识标注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认证认可条例》规定,普通照明灯具(自镇流荧光灯)等产品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能效标识管理。凤台县质监局决定对县城灯具产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检查,目前此项工作正在积极有序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