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久前由中石油与近百家浙江民企进行的一次合作洽谈活动中,宗庆后表示:“对民企原本难以进入的石油等重要产业,我很有兴趣。”其实,宗庆后的兴趣也是所有民企的兴趣,而所谓“兴趣”,说的直白些,就是石油等重要产业里蕴藏着的巨大财富机会。
不过,由于“原本”的一些原因,装油的“罐子”都被垄断企业把着,各路企业家们就算“兴趣”再盎然,也没有资格染指这些标上“国字”的财富,手痒痒,眼巴巴。上帝总是眷顾有想法的人。现在,机会终于主动向民企招手了——在国务院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俗称“新36条”)3个月后,作为中国油气行业龙头老大的中石油率先向浙江民企伸出橄榄枝。
然而,就目前的情况看,民企除了表达兴趣,似乎未有采取进一步行动的打算,而对于与中石油的合作,他们也均持观望态度。原因似乎很简单:投资油气虽前景诱人,但其中却充满了风险,这些风险来自政策、资金、市场等诸多方面。这些企业最为担心的是,相比央企,自己毕竟还是“弱势群体”,胳膊始终拧不大腿,特别在能源领域产权保护不力的情况下,还有“被国有化”的危险。
民企的担心透露出这样的信息:尽管从“新36条”中可以看到国家对油气等垄断行业进行改革的决心,但要将这种决心转化为实际行动并见到成效,却并不是容易的事。第一件难事,就是让习惯于高高在上的垄断企业放低身段,真正以平等的姿态实现与民企的合资合作;而第二件更难的事,则是让垄断企业打开他们的钱袋子,在他们的“暴利”中拿出一部分来出让给民企。
而媒体普遍认为民企对“新36条”总体表现“比较冷静和理性”,这说白了就是“不感冒”,而这种现实主要基于5年前“非公经济36条”出台至今几沦为一纸空文这样一个历史。有论者指出,“非公经济36条”强调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但它们在实际进入时却遭遇到这样那样的“玻璃门”和“弹簧门”。比如,“非公经济36条”墨迹未干,商务部就下发了两个规范,对民企进入设置了许多障碍,致使几乎所有民营油企因无法翻越这些障碍倒闭破产。这些“门”在把民企关在外面的同时,也把垄断行业企业自己再度孤立起来,同时还把政府公信力封锁在了里面。
虽不能说是“一朝被蛇咬”,但民企的投资热情的确曾被浇灭过,现在“新36条”出台既有重新点燃民企热情的期待,当然也有“还账”的初衷。专家分析指出,反思过去民资进入垄断行业领域受阻的原因,其根源并不在相关法律及国家政策本身,而在于垄断企业及与其利益相关的“有关部门”制造了许多人为障碍。比如,在表达意见的平台上,几乎看不到民资的身影,也听不到他们的声音,而由于竞争的缘故,民资的立场与垄断利益集团常常存在巨大分歧,于是,在民资代言人缺位的情况下制定出来的具体政策,必然有失公允。
因此,要充分发挥民资的作用,使其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强劲动力真正释放出来,必须将现有的有违市场经济基本准则的歧视性规定予以清理、废除。同时,今后在制定相关政策的时候,应该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给各方以平等的发言权,在各方利益诉求得以充分表达的情况下,经过听证等程序,出台相关具体政策。只有这样,民资才能真正地而不是“做样子”地进入垄断行业领域,民资也才能以自己的优势推动中国经济快速、平稳地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