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标准的滞后广为业内诟病。但近两年,家电业的各种标准如雨后春笋般出台,不仅有越来越多的部门机构参与其中,企业也都不落人后。而这也给人们造成了眼花缭乱之感,甚至使标准的权威性受到质疑。笔者认为,标准并非越多越好,标准的制定也应适时、适度,且应受《标准化法》约束。
前不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2010年第59号公告指出,由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共同起草的《用能产品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规则》、《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规则》和《家用电磁灶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规则》3个计量技术规范已于6月10日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发布,并将于8月1日起实施。同时,作为能效标识制度的配套管理措施,国家质检总局还将陆续组织制定家用电冰箱、电动洗衣机、计算机显示器、自镇流荧光灯等用能产品的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规则。
我们知道,空调、洗衣机等产品能效标识制度的执行依据是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牵头制定的相关能效标准。虽然刚刚公布的上述3项标准仅适用于相关用能产品能源效率标识的计量监督检测,但是笔者查阅发现,二者的部分内容存在着相冲突的地方。
此外,还有消息说再过不久会有两个名字听起来很相似的标准同时摆在太阳能热水器企业的面前——《带电辅助能源的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技术条件》和《对带太阳能加热单元的储水式热水器的特殊要求》。目前,两个标准均已进入报批阶段。两个标准针对的是同一种产品,但参与标准制定的企业不同,内容也略有不同。
而在这之前,也有不少由企业参与制定的标准出台。但据了解,由于标准普遍不具有强制性,未参与标准制定的企业则很少会执行。
据了解,家电业的国家标准归口于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批准发布的官方单位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而多年来国家部委的变迁,让家电业的行业标准批准发布单位先后从电子部(四机部)、机械电子部、电子部到信息产业部再到工业和信息化部。
随着国家对标准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大,相关标准制定部门抓住这个机遇,推动标准在立项数量上大幅度提高,仅去年就制定国家标准大约167项。但是笔者认为,标准并非越多越好、越新越好,标准制定关键要符合行业和市场的发展,与时俱进,适时、适度。同时,为保证标准的通用性、可执行性和行业代表性,其制定过程应该是公开、透明的,因此,标准的制定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
目前涉及标准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都是上个世纪90年代前后颁布的,内容相对笼统。值得肯定的是,《标准化法》的修订工作已经启动,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修订意见,“理顺中国的标准体制”是该法律修订的主要目的。
同时,现在的标准之争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各个标准委员会之间沟通不畅造成的。因此,笔者认为,制定标准时,应当对现有资源进行整合,这样才能制定出既符合行业现状又能引领行业发展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