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0日至11日,湖北省长阳县质监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锅炉作业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工作的规定。为了确保全县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特别是中小学锅炉运行安全,杜绝锅炉操作人员无证上岗,避免因锅炉操作人员无证操作而发生锅炉运行安全事故,长阳县质监局报请宜昌市质监局批准,于2010年8月10日至11日对全县锅炉操作人员进行了锅炉操作安全技术培训。
此次培训对全体参训人员进行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程》、锅炉基本知识、锅炉燃烧与燃料、锅炉水处理、锅炉安全附件、锅炉运行保养、锅炉事故等七个方面的专题培训学习。
此次共有72个单位的98名锅炉操作人员参加了培训,其中年审换证70人,新取证培训28人。参加培训了人员全部参加了取证换证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