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体系
“‘中国特种设备动态监督管理’作为一个全新的管理方法,欧盟、美国、罗马尼亚、马来西亚等国认为这是一个创举,对世界各国安全监管理念都有启发,均表示将关注中国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建设。”张纲说。
实践证明,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是实现有效监管的基础,是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长效机制的必然要求,也是今后一段时期内的长期工作任务。张纲透露,构建动态监管体系将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用3年左右时间,构建安全监察组织网络和信息化网络,在使用环节实现及时登记、及时检验、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第二阶段,从生产源头实现动态监管,完成生产环节监管与使用环节监管的衔接,即从源头开始实现全过程安全监察。
对今后一段时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发展的对策,张纲说,除了构建动态监管体系外,还要构建两个体系,一是法规标准体系。根据我国法制建设现状和需要,力争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用3至5年左右的时间,构建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安全技术规范为主要内容、以标准为基础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规标准体系,逐步完善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体系的制修订机制,在更大程度上实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构建安全评价体系。主要内容包括在量化分析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基础上,研究制订有针对性的监管方式,保障安全,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安全监察、检验工作状况和绩效评价方法,不断完善安全监察体制和工作机制;科学评价特种设备安全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而要使这些工作做到位,就要强化各方的责任。”张纲充满信心地说。
张纲进一步介绍说,首先,要落实生产、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的主体责任。增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法制意识,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特种设备本质安全和使用安全。其次,要落实检验检测机构对特种设备安全的技术把关责任。确保特种设备检验率,实现法定检验工作的有效覆盖;确保检验工作质量,杜绝因检验失误而导致的安全责任事故。最后,要落实各级质检部门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监察责任制,对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持证上岗率、现场监察率、事故结案率等实行量化考核;严把安全准入关,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和设备质量监督管理;严把现场安全监察关,查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和检验检测违法行为,建立完善部门的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严把事故调查处理关,严肃追究相关安全责任。
新机制
张纲说,现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机制尚不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影响着安全监察工作的效能和效果,亟待“在改革中前进、在服务中发展,夯实基础,创新进取”。我们也发现了一些差距。
要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作机制,有六项工作要做:
一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许可改革创新。大力推进审查、批准、监督三分离的行政许可改革,逐步完善许可程序严密、评审过程公开、审批责任明确、监督制约有效、工作效率提高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机制。
二是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积极实施“开门立法”的改革创新。开放法规标准的制修订过程,依托技术机构、标准化组织和技术专家等社会资源,在立法规划、起草、审议等过程中发挥重大作用,提高立法质量,形成科学民主的立法工作机制。
三是着力提高工作效能,努力探索安全监察方式的改革创新。进一步发挥社会力量,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积极采用信息技术,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实现动态监管。
四是提高检验把关能力,稳妥推进检验机构改革创新。实施检验机构联合重组、规模化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增强综合实力,提升管理水平,形成可持续的发展机制、激励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
五是立足科技进步,大力促进自主创新。实施“科技兴检”战略,完善特种设备科技规划、科技投入、科研立项、成果应用等科技管理机制,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的攻关,提高监控技术、检验技术等自主创新能力。
六是扩大对外开放,强化与各国的交流与合作。广泛开展和参与国际特种设备安全的管理体制、法规标准、许可检验、科技进步等方面的交流,积极探索国际合作新机制。
“随着这些工作的全面铺开,我国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将会出现一个新局面。”张纲兴奋地描述着他的蓝图:力争到2007年,初步构建起适应工作需要的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体系、动态监管体系和安全评价体系,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检验技术把关、社会广泛支持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格局,使各类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进一步保持稳中有降的平稳态势,力争特种设备万台事故起数控制在每年0.8起以下。
到2010年,初步形成规范完善的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和有效监管的法治秩序,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持证上岗率、现场监察率和事故结案率等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指标大幅度提高,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明显好转,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力争特种设备万台事故起数控制在每年0.5起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