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安机关采取强力措施,认真查纠整改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扎实推进“两车”治理工作。截至8月4日,全省已经清理涉案车辆27153辆,完善手续新上户警车1543辆,强制报废警车5040辆。
据了解,河南省从7月6日起,开始对警车和涉案车辆进行专项整治。他们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已报废尚未办理注销手续的警车,由车辆所属单位按规定提供回收证明,上交警车牌证,由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即予办理注销手续。因没有警车“定编证”或“调拨单”而无法入户的警用车辆,省厅交警总队在厅交警总队车管办证大厅现场办公,立即补办“定编证”和“调拨单”,完善税险手续,办理车辆入户。同时,对涉案车辆进行清理,该返还的返还,该随卷移交的随卷移交,该上缴财政的上缴财政,彻底解决河南省公安机关“两车”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河南省还制定出台了《关于公安机关处置涉案车辆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及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案件的涉案车辆的扣押、保管、处置等方面作了进一步规范,堵塞了涉案车辆管理使用环节存在的漏洞。河南省公安厅对“两车”治理实行“月排名、月通报”制度,并组成9个督察组,对各省辖市公安机关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开展集中督察。先后查处警车违规问题1072起,56名民警因涉车问题被停止执行职务或禁闭,33名民警被追究党纪、政纪责任,6名民警被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