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科技进步,环境保护部决定制定《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视盘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发给大家,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10年8月15日前反馈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或标准编制单位。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姜宏
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 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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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caolei@sepa.com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视盘机(征求意见稿)》
3、《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视盘机(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