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乳山市质监局对辖区酱腌菜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以严防使用岩盐卤水加工食品为重点的专项监督执法检查活动。
岩盐卤水属于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非食品用原料,用于食品中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此次专项检查一是书面告知辖区内所有获得酱腌菜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加强对购进食用盐的质量把关,严格控制原料进厂查验,严防从来路不明的个体中间商采购食盐,严防虚假食盐检验报告,严防购进岩盐卤水等非食用盐;二是根据国家总局2009年第119号公告要求,通知获得酱腌菜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自查,重点对购进食用盐的进货查验责任是否落实,是否购进过岩盐卤水,是否有使用岩盐卤水加工酱腌菜的行为进行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三是加强对辖区酱腌菜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核查企业购进食用盐的进货查验责任是否落实,是否购进过或使用过岩盐卤水加工食。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等相关法规,督促和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原材料查验管理制度,有效地规范了酱腌菜食品市场秩序。此次检查中未发现购进和使用岩盐卤水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