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国家信息产业部获悉,酝酿以久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确定了颁布时间。据信息产业部体改处负责制定该法案的官员黄建中介绍,该《办法》计划在明年初公布执行。
据了解,《办法》将在生产源头上对有害物质进行“防毒”,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作为废旧电子信息产品回收处理再利用的基础性工作,目标是实现有害物质在电子信息产品中的替代和减量化,从而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促进电子信息产业可持续发展。
出台背景 旨在破除壁垒关
2003年,欧盟官方公报正式发布的欧盟WEEE指令(《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主要目的是防止电气与电子设备废弃物的产生、促进废旧物品与元件的重新利用、循环利用以及其它形式的回收、改善在产品寿命周期过程中运营者(包括生产厂商、贸易商以及回收处理机构)的表现。
电气与电子设备的生产厂商必须在法律意义上承担支付自己报废产品收集、处理以及回收所产生的费用的责任。如果生产厂商位于欧盟境外,则进口商或分销商须担负相应费用。
指令要求,到2006年末,欧盟各成员国必须实现每年从每户居民收集4公斤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指标;电子电气产品如果在2005年8月13日以后进入欧盟市场,则必须贴注WEEE标签;生产厂商还必须确保该类设备的设计便于拆卸,并符合该指令规定的各个回收、再利用以及循环使用指标。
据了解,欧盟定于明年开始执行的ROHS指令(全称为《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则将直接约束电子产品中对人们健康有害物质、对环境保护有影响的物质使用。有着“全球最严厉的环保令”之称的ROHS法案要求电子电气设备的生产者承担回收处理的责任,在这些电子电气设备中不得含有六种有毒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等;且未达标的电子产品将不能在欧盟销售。
欧盟双指令的出台,直接目的是遏制电子垃圾污染,但在环保的理由下,新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正在发展。两纸薄薄的指令,给中国电子行业带来的却是沉甸甸的“危机”。
应对办法 采取强制认证
“《办法》与欧盟即将实施的ROHS法案标准是相似的。”黄建中表示,对有毒有害物质限制和禁止使用将采用3C认证的强制方式进行,目前,对于具体的技术标准规格,我国将采用的防毒材料标准参数还没有最终确定。黄建中表示,估计要到2006年《办法》实施后才会正式确定。
《办法》中规定,在中国市场上销售的电子信息产品应满足以下要求:在生产工艺、材料上应依据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同时,应在产品上注明产品的安全使用期限、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含量及其可否回收利用的标识;包装物应采用无害、便于回收的材料,并注明包装物材料名称。产品不得含有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和多溴二苯醚(PBDE)等6种有毒有害物质;对于产品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不能完全替代的,其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必须符合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将根据实际情况和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的要求进行逐年调整。
据了解,涉及产品包括:电子雷达产品、电子通信产品、广播电视产品、计算机产品、家用电子产品、电子测量仪器产品、电子专用产品、电子元器件产品、电子应用产品、电子材料等。
对于《办法》的具体实施,黄建中表示,新法规的实行将分两步:第一步要求企业提供信息,在产品上加上相应的安全使用标志、回收利用标准等信息;第二步,信息产业部等部委将编制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目录,对于被列入污染控制目录的产品,要求强制认证,如果没有通过,将不能进入市场销售。
调查 回收状况并不乐观
要使自己的产品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优势,必须按照相关条款。海尔集团开发部的刘超工程师告诉记者,现在,海尔集团严格遵守ROHS环保法案守则,层层把关,全力避免产品中存在对人们身体健康的有害物质,确保所有出厂的产品不含有毒物质。海尔集团质量部的刘部长表示,现在海尔在欧洲已经有了回收站,在国内青岛也设有回收站,利用国外先进的技术对产品进行回收处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海尔集团技术研发中心负责废旧家电回收项目的舒研究员告诉记者,集团对回收的家电先对其先进行手工和机械的拆解,然后再对各个零部件进行拆解,对一些有毒物质进行抽取,做无害化处理,然后对这些材料进行破碎、分选,进行材料的回收和再利用。
长虹集团成都分公司市场推广部汪经理表示,公司目前暂时不会对旧的电子产品进行回收处理,但长期坚持不定期举行“以旧换新”的活动。
成都市家电行业维修协会的工作人员张女士表示,现在成都市并没有相关的部门对废旧家电的回收负责,大多废旧电子电气产品,均由私人进行回收,清洗、修理然后再出售。由于成本限制,以及需要场地和技术的支持,许多电子电气设备生产企业对于承担家电回收的责任,困难重重。
质量时评 别无选择
何谓好产品?好用还是耐用?现在,关于好产品的定义,远远超过了这样简单的回答。
面对咄咄逼人的技术壁垒,《办法》的出台,昭示着对“好产品”的重新定义:好用、好拆、环保。环保的理念除了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外,回收废旧电子产品成为责任将是每一个电子电气设备生产企业面临的考题。
对废旧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除将增加了生产成本外,无疑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中国电子产品在世界市场的竞争力。面对欧盟“双指令”的门槛,许多中国企业辛辛苦苦打拼来的市场不得不退却或者放弃;中国企业在欧盟国家还存在市场监督的巨大风险和歧视。在这种大背景下,《办法》的出台,既是对国内环保事业的促进,也是中国面对欧盟指令的一种积极的应对。
相关链接
浙江某电子有限公司日前将生产所需的6000多种原材料送到欧洲的检验机构检验,结果显示,有17种材料不符合欧盟的两项“指令”要求。据该公司相关负责人透露,按照欧盟两项指令的有关条例,这次检验出来的17种不合格材料,如果用替代的材料,就要增加成本4%左右。
2005年11月,宁波某电动工具公司出口到比利时的24000余台,价值60余万美元的电动工具产品遭到了退运。退货的理由是货物的部分机壳、电源线等部件含有有害物质,比利时客户要求将货物返回中国整改。这家宁波公司除了遭遇退货外,还有5万台同类产品滞留在仓库内等待返工处理,直接经济损失达到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