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意见》答记者问时表示,在继续实施好现行扶持政策并不断加大力度的基础上,将采用一些新的扶持政策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其中包括: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农机购置补贴制度、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切实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支持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
目前,我国国民经济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时期,农业正处于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农业生产要素投入结构和农业生产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对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对此,《意见》提出了两个阶段的发展目标:到2015年,农机总动力达到10亿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5%以上;建成协调有效的农机工业自主创新平台,形成若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部分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到2020年,农机总动力稳定在12亿千瓦左右,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5%;农机工业技术创新体系得到完善,形成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基本建成现代化农机流通体系和完善的农机售后服务网络。
为实现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目标,《意见》分别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主要任务。其中,在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方面,要加快重点地区农业机械化进程;要促进农机农艺协调发展;要推进农机服务组织建设和社会化服务;要加强农业机械化实用人才培养;要加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要强化农机安全使用监督管理。在促进农机工业发展方面,要推进农机工业行业改革;要着力解决农机产品结构性矛盾;要增强农机工业科技创新能力;要提升农机工业制造水平和产品质量;要构建现代农机流通体系;要扩大农机工业国际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