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质监局会同省质检中心、兰州市质监局召开兰州市彩钢不合格生产企业质量分析整顿会议,就各生产企业存在的共性质量问题展开讨论,查找分析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对症下药,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彩钢产品质量稳步提高。
“从近3年对彩钢产品抽查结果来看,产品质量合格率均未突破50%,整体质量状况差,这已成为一个区域性的质量问题,甚至影响了全省整个工业产品质量的合格率。”甘肃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说。
为了加大对彩钢质量的跟踪监督检查力度,该省质监局于2007年、2008年和2010年委托省质检中心对兰州市彩钢产品质量状况进行了监督抽查,尽管企业合格率、产品抽样合格率分别从18.2%、18.4%提高到24.8%、48%,但产品合格率依然很低,面材厚度、芯材体积密度、剥离性能等主要性能指标不合格仍是彩钢生产企业存在的共性质量问题,不合格品中甚至有部分产品关键指标的实测值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一半,质量低劣。这种产品降低了标准要求所应达到的硬度的和强度,产品达不到保温、隔热、阻燃、防水、屏蔽等效果,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从我们的检查来看,受市场需求等因素影响,目前兰州市彩钢不合格的真正原因是企业大都是以合同订货生产,而合同中所要求的质量指标本身就达不到标准要求,所生产的产品相应的也不符合标准要求,这是彩钢产品合格率低的主要原因。”甘肃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指出,根据国家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和合同法规定,这些原本无效的订单合同成为影响该省整个工业产品质量的一个障碍。
综合历次抽查情况,该省质检中心专业技术人员从另一个层面分析认为,造成不合格彩钢产品的原因还有以下方面:为追逐最大利润,各生产企业恶性竞争,相互压价,原材料差;同时企业自身质量意识不强,一些企业不顾国家强制性规定,连产品标准都没有,一味的按订单合同组织生产。
甘肃毗邻青海,而青海灾后重建会对包括防水材料、彩钢在内的建材产品有一定需求,加强灾后重建所需物资的质量监管意义非凡。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对不合格生产企业的7项监督抽查后处理制度和《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提出,兰州市质监局要对本辖区内的彩钢产品质量企业进行全面跟踪检查,建立重点产品的监控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督促生产企业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组织生产,从产品原材料进厂、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标识、产品出厂检验、售后服务等环节严格加强产品质量和安全的全过程监管。
在充分听取参会不合格企业代表的意见后,兰州市质监局要求各生产企业加强行业自律,承担应负的社会责任,并认真查找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结合节能减排实际,严格依法组织生产。同时,该局当即作出后处理具体安排,要求各县区质监部门严格对不合格企业现场整改验收和抽样复查,经复查产品质量仍不合格的,依法进行处罚,并会同当地有关部门,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对已经出厂、销售的不合格产品,所在地质监部门必须实施强制性限期收回措施。对不依国家标准、继续组织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要加大处罚和管理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和合格产品企业利益。
据悉,这是继防水材料之后,甘肃省质监局又一次强力推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整改的专题行动,今后该局将依不同阶段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际,加大整改提高力度,努力实现抽查一类产品、整顿一批企业、提高一个行业整体质量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