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解决老旧高层电梯房屋维修难问题,同时规范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近日,《杭州市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出台。
《补充规定》明确,电梯、消防设施等涉及公共安全的共用设施,可直接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根据《补充规定》,电梯、消防设施等涉及公共安全的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经质监、消防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确认及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书面同意后,可直接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历史遗留的老旧高层小区的主要上下公用设施——乘客电梯发生问题要紧急维修的问题日益突出。但根据先前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规定,动用维修基金必须经过2/3以上业主同意。可是等到挨家挨户表决完成,电梯停运恐怕已经给住户造成了很大的不便。该《补充规定》的出台,部分简化了杭州市物业维修基金的申请流程,也进一步降低了使用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