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明溪县质监局开展全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负责人质量安全知识培训。辖区内获证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4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突出生产者是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重点组织学习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 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第130号令)、《关于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质检食监函〔2010〕114号)、《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 的决定》等相关内容,详细讲解规范性文件,解答疑难问题,为企业配合开展质量监督工作提出行政指导意见。通过培训,使参训人员增强了食品生产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对产品标识标签对保证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作用有了充分的认识,为质量监督的后续工作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