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辽宁省大连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截止目前,全市已建成五批25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各示范区在改造传统生产方式、推进农业产业化、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有效推进了全市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日前,大连市质监局对示范区进行了抽查,抽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示范区能够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但示范区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具体表现在:农业标准宣传、贯彻、实施力度不够,部分示范区已制定的农业标准没有全面贯彻实施;标准水平不高,与国内先进标准、国际标准还有一定差距;农业标准体系不够健全,特别是缺乏与技术标准相配套的管理标准与工作标准;对示范区的管理与服务还需进一步加强等。
下一阶段,为全面落实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关于继续深化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精神,根据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相关要求,大连市质监局将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农业标准的宣传、贯彻和推广的力度
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协调相关部门,充分调动行业协会、农业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和示范区实施主体的积极性,增强示范区内标准化技术的到位率。
二、提高农业标准制修订水平
紧紧抓住示范区优势农产品作为重点,在提高产品品质上加大力度,尽快制定、修订绿色、无公害标准;积极借鉴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广泛收集国外先进农业产品标准,科学吸收、消化先进的农业标准,提高我市农业标准水平,切实增强我市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
三、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
进一步完善产前、产中、产后农业技术标准体系,加大支撑和服务于农业技术标准实施的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制定力度,科学建立各示范区以技术标准体系为主,包括管理标准体系和工作标准体系在内的农业标准体系。
四、强化检查和指导
重点围绕示范区建设的过程控制、考核验收和后续管理等关键环节,加大检查督导和人员培训力度,强化对示范区标准化实施情况跟踪检查,确保农业标准化实施质量;按照各示范区基于外贸出口、农业产业化、科技示范、质量安全、环境友好、观光旅游等不同需求和发展方向,在帮助示范区找准自身定位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分类指导,增强咨询和培训服务的有效性,满足现阶段各示范区的不同发展需求;积极加大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宣传力度,扩大各示范区的典型示范效应,使示范区真正发挥出推进和带动全市农业标准化生产的主导作用。
五、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制定和落实示范区工作责任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务求示范区各项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