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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大连市质监系统专项稽查执法工作有声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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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上半年,辽宁省大连市质监局通过开展农资产品、建材产品、家电下乡产品和重点食品专项稽查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制售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杂掺假、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和虚假标注等违法行为,积极服务大连市相关生产企业质量提升工作,不断规范相应生产行业的生产经营秩序,促进相关行业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为大连市质量振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一)开展农资专项执法打假行动

  1、组织集中执法打假活动。大连市质监局稽查队对辖区所有化肥生产企业逐一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以磷肥、钾肥、复混(合)肥和掺混肥为重点产品,以有过质量违法记录、消费者投诉较多、媒体曝光、抽查不合格的为重点单位,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对行为恶劣的列入“黑名单”,并进行媒体曝光。

  2、开展监督检验。制定化肥专项执法打假行动监督抽查计划,对全市三十余家化肥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抽查。为真实反应我市化肥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状况,对庄河、瓦房店、普兰店、金州等地的流通领域中销售的本地产品进行买样检验。

  3、开展服务性检验活动。针对农户、经销商开展化肥产品服务性检验活动。在检验费用方面实行优惠政策,农户(委托单位为个人)免费,经销商(委托单位为个人或单位)半价。

  4、召开全市化肥行业质量分析会。组织全市化肥生产企业负责人及产品质量标准主管,经销商,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化肥行业质量分析会,通报化肥执法检查情况,开展质量分析,宣贯化肥新行业标准。

  (二)组织建材产品质量专项整治

  在2009年全市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以保障性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所需钢材、水泥、人造板、装饰装修材料为重点产品,组织开展生产领域建材产品专项整治。

  1、组织对重点建材产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隐患开展专项调查。对规模以上建材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建档,主要包括:一是企业的厂名厂址、产品种类、年生产能力等基础信息;二是从2009年10月1日起的全部执法检查结果;三是执法检查发现的企业质量安全隐患情况。调查建档工作主要围绕建筑钢材、水泥、人造板、涂料、石膏板等5类产品展开。

  2、组织对重点建材产品开展集中稽查执法行动。重点检查三类问题:一是热轧带肋钢筋重量公差超标和非法拉长问题;二是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毒有害物质释放超标问题,重点是人造板、涂料、石膏板等产品;三是制售无生产许可证生产的热轧带肋钢筋、人造板、建筑扣件等建材产品问题。

  3、深入开展打击“地条钢”反弹活动。继续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地条钢”和用“地条钢”轧制建筑用钢材违法行为,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当地政府,配合政府予以取缔,促进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

  (三)开展家电下乡产品专项执法检查

  1、加强对中标企业的执法检查。以家电下乡产品中标企业为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企业原材料进厂检验和产品出厂检验;同时,认真落实监督检验工作,加强对中标企业的质量抽查,督促企业确保下乡产品质量,落实三包规定。

  2、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之名制假售假行为。以农村地区为重点区域,重点查处借家电下乡之名制假制劣、翻新废旧家电的行为,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之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同时,加大对辖区内家电生产企业的巡查和检查频次。

  3、组织开展家电下乡产品CCC认证、能源标识以低冒高的执法检查工作。根据国家认证认可和能效标识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家电下乡产品的执法检查工作。

  (四)加强重点食品执法打假工作

  1、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以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为重点,组织开展重点食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和重大节日热销食品专项执法打假行动。

  2、坚决取缔食品加工黑窝点。在2009年开展“严厉打击生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基础上,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坚决取缔食品加工黑窝点,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尤其把在投诉举报以及监督检验中发现的在乳制品中添加三聚氰胺违法犯罪行为作为严厉打击的重中之重。
作者:佚名 来源:大连市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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