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
根据《2010年北京市药品抽验工作计划》,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对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了抽查检验,现将2010年第二季度药品抽验情况及对不合格药品的查处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0年上半年药品抽验情况
2010年上半年,在全局的共同努力下,各分局按照抽验计划共完成各类抽验任务5426批次,其中监督性抽验1402批次,不合格12批次,不合格率为0.86%。
二、本期公告概况
2010年第二季度,全市按照抽验计划共完成监督性抽验1266批次,其中不合格10批次,不合格率为0.79%(结果详见附件:药品质量公告)。
三、不合格药品的处理
各分局应加大对本期公告中不合格药品的查处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理,并加强对公告中产品的跟踪抽验。
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若有公告中涉及批号的产品,应及时封存,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附件:《药品质量公告》([2010]第2期,总第31期)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