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美容院为达到快速“美容”效果,使用添加剂严重超标甚至含禁用成分的化妆品。一些增白化妆品汞含量超标近千倍。
●四成以上消费者不知道纹眉、纹唇、纹眼线、穿耳孔等属医疗美容。
●仅有两成左右消费者对当前美容和化妆品行业表示满意。四分之一的消费者有因使用化妆品致皮肤伤害的经历。
受伤后,近四成消费者得不到满意的补偿。
仅有两成左右消费者对当前美容和化妆品行业表示满意。消费者认为,当前美容化妆品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诱购产品、质次价高、假冒伪劣严重、虚假宣传。这是中消协近日发布的一项调查结果。这次调查范围覆盖了全国24个省市,被调查对象的年龄为16~65岁。
中消协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美容院是产品质量监督的薄弱环节,个别美容院为达到快速“美容”效果,使用添加剂严重超标甚至含禁用成分的化妆品。如浙江省工商局对杭州的一些美容院进行抽查发现,一些增白化妆品的汞含量超标近千倍。
调查中发现,消费者对美容服务满意率低与该行业的不规范密切相关。北京市消协通过230名志愿者对美容院进行消费体验,结果显示,近六成美容院经营不规范。一些美容院不断地向消费者推销各种所谓“效果显著”的美容产品,但这些产品往往价高质次,令消费者后悔不迭;一些美容院宣传和实际使用的产品不一,涉嫌欺诈;一些美容院以免费试用为诱饵,高价收取材料费,使消费者蒙受损失。厦门消费者许某反映,她在一家打着“免费美容”旗号的美容院做完美容后,被要求付费或办卡,所承诺的免费美容变成服务免费,用料收费。在本次调查中,多数消费者对美容院诱购产品表示不满。
在部分省市消协组织举办的座谈会上,消费者对美容化妆品市场的虚假宣传问题表示反感。据消费者反映,部分经营者利用报纸、横幅、电视广告等形式作夸大宣传,一些美容院打着高科技的幌子,随意承诺美容功效。如非手术无痛祛眼袋,10分钟年轻5岁;绿色健康减肥,一疗程瘦10~30斤,终身不反弹;全面净白修护肤色,15分钟重现亮白新颜等等。哈尔滨一消费者反映,某美容店销售的美容面膜,在包装上标注内含中草药制剂,有美白、祛斑等医疗功效。而按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规定,除特殊类化妆品以外的普通类化妆品,在其包装及对外宣传上,不得注有适应症,不得宣传疗效,不得使用医疗术语。
本次调查结果还显示,超过四成的消费者不知道纹眉、纹唇、纹眼线、穿耳孔等属于医疗美容。中消协负责人指出,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和《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如纹眉、纹唇、纹眼线、穿耳孔等。而生活美容是指运用手法技术、器械设备并借助化妆、美容护肤等产品,为消费者提供人体表面无创伤性、非侵入性的皮肤清洁、皮肤保养、化妆修饰等服务的经营性行为。目前的状况是,一些没有医疗美容资质的生活美容机构在超范围经营医疗美容项目,由于缺乏应有的技术卫生条件,消费者的安全无法保障。
根据卫生部《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规定,“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等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外包装上须标注“特妆准字文号”。而本次调查有69.7%的消费者回答“不知道”。
调查表明,近四分之一的消费者有过因使用美容化妆品导致皮肤受到伤害的经历。受到伤害后,近四成的消费者得不到满意的补偿。
业内人士认为,法规和标准相对滞后是造成当前美容化妆品行业诚信度低的原因之一。据有关专家介绍,原内贸部1996年制定的《美容美发开业专业条件和技术要求》行业标准已不适应现在的市场要求。卫生部1989年颁布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在市场监管中也存在一定困难。长期以来,美容业没有完善的、规范性的管理规定,致使该行业存在一些经营行为不规范、夸大服务功能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专家认为,尽快完善相关法规和标准已是当务之急,尤其是作为以服务为主的美容行业,更要重视通过严格的服务标准来规范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