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对我国机电产品出口影响重大的RoHS指令的豁免清单将再次进行更新。国家质检总局提请相关部门和出口企业等利益相关方认真研究这份新的豁免清单,结合实际,积极提出意见,争取使其对我国电子电气设备出口欧盟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记者了解到,欧盟委员会在今年8月18日通过了一项题为《为确立电子电气设备中某些有害物质的最大限量而修改欧盟议会和委员会2002/95/EC指令》的委员会决议(2005/618/EC),在该指令的附件中列出了豁免该要求的产品清单。此次进行的是产品豁免清单的第四次修改,已确定2005年12月16日至2006年2月10日为征求意见期。据悉,本次征求意见的清单共15项,产品范畴也与前几次不同。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人士指出,凡是有意提出意见的企业,需利用各种科技论据尽可能地论证豁免的必要性,并从目前是否存在能供工业商业实际使用的替代物、对此类替代物应用有无任何限制、此类替代物的成本和效益以及优缺点各是什么、豁免的详细说明这4个方面加以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