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本溪市畜牧兽医局积极行动、着手落实,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本溪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要求各县区要加强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力争单独设立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机构。
二是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对畜牧业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和指导,建立健全畜牧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制度。
三是规范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加强畜产品的现场检查,对不合格的畜产品进行查封、扣押。
四是大力发展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加强无公害畜产品认证的指导服务,大力发展无公害畜产品生产。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畜牧业企业,必须是已获得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或产品认证的企业。
通过以上各项措施,力争实现到2011年,监管体系健全,对各项畜牧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兽药和饲料等投入品的监测频次占应监测比例的100%,能够及时、妥善的处置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