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西宁市召开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传达了青海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肯定了近年来西宁市各区县及相关单位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并探讨如何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要求各区县农牧部门要依靠当地政府,切实把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农牧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部门的目标考核当中,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监管职责、加强监管力度,确保西宁市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第一,扎扎实实搞好专项治理活动。继续扎实做好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区县农牧部门和局属相关单位要认真按照《西宁市201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紧紧围绕农产品生产环节,种植业以蔬菜为主、畜牧业以生猪和生鲜乳为主,以农业投入品为重点,进行专项治理,强化整治措施。治理行动要有新举措,整治要有新进展,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特别是加强对奶站、养殖场、蔬菜生产基地的监管,逐个进行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坚决予以整治。
第二,开展农产品检验检测工作,加强例行监测和抽检。今年,在积极配合农业部搞好对西宁市农产品四次例行监测的同时,加强对蔬菜、食用菌、畜产品等部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并向当地政府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监测结果。市农产品质检中心要做好每月例行抽检工作,各区县农牧部门要按照西宁市农牧局下发的《西宁市农产品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制度》和青海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的规定,开展蔬菜农残检测工作,并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
第三,积极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和生产准出工作。今年,西宁市4个农业部定点市场全面实施蔬菜、果品、水产品、粮油及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各市场要加强和工商部门合作,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不断完善的原则,有计划、分阶段、分层次推进,全面实施;坚决做到不合格产品不销售。根据目前实际,市场准入工作一是抓好入市蔬菜产品农残检测,建立健全检测记录和档案,做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检测员、有监管员、有仪器设备、有工作场所、有检测记录;二要对无条件进行检测的农产品实行索票、索证制度,入市销售的农产品凭资质证书进入市场销售,严防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同时,做好大通县设施蔬菜品种“产地生产准出制”试点工作。
第四,狠抓农业标准化工作。根据省厅“创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工作的安排,做好西宁市大通、湟中、湟源三个“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基地建设、投入品使用管理、生产记录、产品检测等管理制度,实行产地环境无害化、基地建设规范化、生产过程标准化、质量控制制度化、产品销售品牌化等全过程标准化管理。
第五,抓好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为健全完善西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今年,国家发改委和农业部批准建设西宁市大通、湟中2个县级质监站,各项目县要尽快落实配套资金,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早建成投入使用。
第六,加强“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工作。加强对“三品一标”产品的认证,认证要与创建标准化生产基地紧密结合起来,选择具有高原特色的优质农畜产品,积极申请国家农产品认证,推进品牌发展。
第七,明确责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力争农产品质量不发生重大事故,总体上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需要创新工作方法,拓宽工作思路,要监管到市场,更要监管到生产的源头,把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作为重点来抓;要积极落实机构和人员,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这项工作的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