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强化安全意识,规范操作程序,落实管理责任,防范食品事故发生,保障饮食安全,日前,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联合开展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活动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确定了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是严查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核查建筑工地食堂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工地食堂,要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的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二是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状况。核查食堂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从业人员是否具有食品卫生基本常识。
三是严查食堂环境卫生状况。核查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池的设置和使用是否合理;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四是严查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核查食堂采购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盐、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
五是严查加工制作等相关管理制度情况。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食品加工制作等相关制度的制定及落实情况。包括食品添加剂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食品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等。
专项整治至2010年12月底结束。海南省要求各市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各类建筑工地食堂进行全面风险隐患排查,督促企业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并督促建筑企业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各市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借这次专项整治契机,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