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上海最新修订天气预报用语标准公布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昨天,上海市气象局公布了《上海市公众天气预报用语标准》的最新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了涉及公众预报服务的常用天气现象预报用语、预报用语连接词的规范,对上海地区用语的调整补充及降雨量级表述的划分。如个别、局部、西部、南部等天气预报中的地区用语,在此次修订内容中有了详细的说明。如“个别地区”为“指出现同类天气现象的站数仅1-2个”;“局部地区”为“指出现同类天气现象的站数1-4个”;“部分地区”为“指出现同类天气现象的站数为3-5个”;西部专指“闵行区、松江区、青浦区”;南部则指“金山区、奉贤区”。新修订内容还明确了降水量等级表的12小时和24小时标准,如12小时内雨量达70-140毫米便可称为大暴雨,但24小时内雨量必须达到100-250毫米才被称为大暴雨。
作者:佚名 来源:东方早报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02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