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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结合审核问题初探(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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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过程控制

  审核组长在结合审核过程中应控制审核全过程。

  首先,在进行结合审核时,检查表要经过周密的策划。一般情况下,由组长与专业审核员进行第一阶段的审核,在了解受审核方的基本情况之后和第二阶段审核之前,召集第二阶段审核组成员进行专业引导会和任务分配会,审核组长就受审核方的基本情况进行说明,指出下一阶段的审核重点,并指导审核组成员编制检查表。检查表可以编制在一起,但检查表的条款号应清晰标明。

  其次,现场审核证据及样本的抽取。应注意选取可以同时反映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状况的审核证据。重点突出,差异对待。

  第三,审核时间的掌握和控制。结合审核的时间相对3个单体系叠加时间来说要短些,但审核任务和内容、要求却不能减少和降低。所以,这就要求审核员要会安排审核时间,一般来说,第二阶段结合审核重点是运行控制的效果,审核重点的时间也应多安排在现场。

  第四,审核方法的综合运用。在结合审核过程要注重审核方法的综合运用,包括常规的谈、察、看、记、听,从当地新闻媒体及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政府管理部门相关通报获取信息,顾客、供方、相关方、员工代表的座谈等也可以适当予以运用。

  第五,审核发现。对不符合审核准则的审核证据可以开出书面不符合项报告,需要注意的是,同时不符合三体系标准相似要求时,不符合报告可以合并开成一份,分别判3个标准的不符合条款。要注意不符合的性质判定,特别是OHSMS。各机构可依据本机构的风险分析,做出相应的判定准则。

  第六,体系总体有效性评价。在现场取证结束时,审核组必须对受审核方的结合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作出正确评价,主要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
  -管理体系文件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并适合组织实际情况;
  -方针、目标指标是否得到有效实施;
  -重要过程、重要环境、重大危险源是否得到有效控制;
  -环境、安全绩效或产品、服务质量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包括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是否已经建立自我改进的机制等。

  第七,结合审核的结论应在审核目的和有效性评价的基础上,由审核组进行判断。不过,这里应注意:
  -如果3个体系的结论一致,可以直接进行判断;
  -如果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中有差异,就不能针对结合体系进行整体判断,而只能分别做结论。目前,建议对审核报告分开编制为宜。

  第八,纠正措施的跟踪。一般不符合项通常进行对提交的纠正措施证据进行验证即可,严重不符合项一般需要现场进行确认。

  应主要根据以下原则验证和评价纠正措施的实施效果:
  -在商定的时间内完成纠正措施;
  -正确分析原因,提出了纠正措施计划并已实施;
  -实施效果得到验证。
  这里应注意,某个单一体系的修改是否对其他的体系管理造成影响,这些影响是否得到相应的控制。

  (全文完)
  (作者为北京大陆航星质量认证中心QMS EMS OHSMS高级审核员、QMS EMS验证审核员、QMS培训教师)
作者:柯章勇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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