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
马先生最近在某4S店购车,在汽车经销商为其办理个人车贷时,马先生被要求贷款期内必须在经销商那里上保险,还要交纳2000多元的续保抵押金,以保证还款期内在指定的保险公司为汽车续保,4S店明确告诉马先生,如果不在其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时,就不退还马先生交纳的押金。马先生认为,4S店严重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不但乱收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费用,而且不给出具任何票证。就此向有关单位投诉。
这是4S店侵权问题。在此提醒消费者购车时首先不要随意交押金。买车时,消费者须另行交纳的费用主要有附加税、保险费、上牌费。如销售者代为办理保险、上牌、按揭贷款的,只能收取合理的服务费。如果按揭贷款不是由销售者提供担保的,销售者不能收取任何押金。消费者要认真审查销售者开出的每一笔费用,谨防其浑水摸鱼乱收费。
第二,合同条款要看清楚。消费者按揭贷款购车,汽车销售商提供担保时,其提供的按揭服务合同大多为其事先拟订的格式合同,条款内容往往有利于销售商自身,有的甚至在合同中设置陷阱,为以后扣留消费者的钱款提供借口。消费者应当仔细审查合同内容,对于不明白的或者有异议的条款,必须当场提出并要求销售者解释或者修改。
第三,保险公司可以自主选择。目前全国各地都有很多家提供车辆保险服务的保险公司,各家的费率都不尽相同,有的虽然费用差不多,但保险范围和免责范围及比例也不尽相同,消费者完全可以货比三家,自由选择保险公司。如果不满意销售公司指定的保险公司,消费者有权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