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观点认为,在相同的经营领域,个人创业的成功率低于20%,而加盟创业的成功率则高达80%。目前,国内许多高收入阶层,在将剩余资金从货币形式转变成项目投资形式时选择了加盟特许经营。由于特许经营投资不大,技术容易掌握,很适合国内形势,它也成为许多中小投资者致富的途径。作为自主就业的一大途径,特许经营发展连锁迅速,目前仅上海就有各类连锁加盟店2400多家,并且还在与日俱增。我国特许经营业规模已跃升为全球第一。
诱惑的宣传、优厚的条件是众多投资者纷纷掏钱加盟的直接动因。但事情并没有加盟者憧憬的那么好,国内一些商家由于急于找加盟者,急于圈钱,品牌还没有形成就发展加盟。由于加盟者与特许人信息不对称,一旦无法继续维持下去,特许人大多卷款遁逃、人去楼空,而加盟者则追讨无门、血本无归。近年来,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的一些城市频频发生特许人携款“蒸发”事件,使特许经营背上了“投资陷阱”的恶名,给这一新兴行业的发展蒙上了阴影。
美国用一百多年时间发展起1400个特许体系,而我国只用了十余年时间,特许体系总数已达到1900个,成为世界上特许经营体系最多的国家。超速发展之中难免泥沙俱下,再加上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甚至存在空白,给一些不法商人以可乘之机。笔者认为,推进特许经营市场的健康发展,亟须完善相应的法规管理体系。为此,笔者建议:
一是建立特许经营的中介机构。由诚信专业的中介机构在特许商和加盟者之间牵线,对盟主进行项目评估、特许资格考核、加盟可行性分析、信用考察等;测算回报许诺,避免夸大宣传误导投资者;对盟主提供的所谓“全进口”、“国际专利”等开业设备或其他产品进行技术监督,防范伪劣产品借加盟推销。中介机构作为中立的一方,还须慎重推荐投资项目,一旦加盟者受骗,中介方应负连带责任。这些应有明文规定加以规范和管理。
二是加强对特许经营的监管。工商、税务等部门应联手对特许经营进行动态管理,在工商注册、交纳税费时,对经营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对频繁变更法人代表,提供过于优惠加盟条件的特许经营者,加强监管力度,以避免快速圈钱行为,保护加盟者权益。对格式合同要规定一些法定内容,体现出特许人与加盟者权利和义务的平等。
三是尽快对特许经营立法。我国特许经营法律体系存在许多空白,例如没有对信息披露、广告宣传、惩罚条款以及政府监管措施做出政策性规定,使一些不法分子设套圈钱成为可能。特许经营不是以资本、设备等有形的予以保护的财产进行扩张,而是通过商号、商标和专利及某种特殊的经营模式以及服务标准等经营资源的许可来进行扩张。与传统的经营方式相比,特许经营的发展更需要完善的法律规章作为保障,设立准入门槛,制定风险防范规则。据悉,相关法规已送审,笔者呼吁尽快颁布出台。
四是丰富产业内涵完善产业链。项目没有品牌和文化基础是不会成功的,国际大品牌都十分注重战略发展,注重品牌保护。特许经营需要有统一的模式,依靠强大的文化、哲学、理念的支撑,形成统一、完善的运营、训练、销售内容。特许经营不仅仅是销售产品,服务才是其发展的核心。港澳台的许多特许经营项目包罗万象,关注如何体现生活情趣,注重项目的策划和包装。国内特许经营应在丰富产业内涵,营造文化模式上做好文章,并由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咨询公司等提供服务,完善产业链,使特许经营走上规范化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