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8日,欧盟在官方公报(OJ)上正式公布了新能源标识指令2010/30/EU(OJ L 153, 18.6.2010, p.1-12)。新指令规定了能源相关产品能源和其他资源消耗的指示性标签和标准产品信息。新指令将从OJ公布之日起生效,成员国应在2011年6月20日前完成指令的转换,旧指令(92/75/EEC)也将从2011年7月21日作废。
新能源标识指令在人们所熟悉的彩条能效等级上增加“附加”等级,电冰箱、洗衣机和烤箱等家用电器的能源标识将包括更多有关能耗的信息。而5月18日,欧洲议会通过了新建筑能效指令,该指令将在2020年开始生效。此两项指令的通过将有助于欧盟达到2020年的节能减排目标。
旧能源标识框架指令(92/75/EEC)始于1992年,从此能源标识成为欧盟促进高能效产品的手段之一。现有家用电器能源标识帮助消费者在购买冰箱、冰柜、洗衣机、滚筒干衣机、洗碗机、烤箱和空调时评估其运行费用,制造商则必须注明每年的耗电量,不论产品表现好(深绿色的“A”级)或不好(红色的“G”级)。根据产品的类型,能源标识也显示出耗水量、噪声水平或热输出量。
指令的修订(改写)旨在将产品范围扩展到家用产品以外,使得有更多节能产品供给政府采购选择。能源标识和生态设计作为重要的节能减排措施,对于促进欧盟实现到2020年提高能源效率20%的目标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据估计,新能源标识指令到2020年将为欧盟每年节约2700万吨石油当量的能源,相当于8000万吨的二氧化碳排放,或2020年奥地利预计的年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