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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质监部门如何当好监管前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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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级质监部门是食品生产监管的前哨,履行日常监管职责,责任重大,其工作成效直接关系到食品安全的大局。作为一名基层质监工作者,笔者认为,县级质监部门应该从以下4个方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要明确职责。开展食品监管工作,当然首先要弄清法律赋予质监部门哪些职责、应承担哪些责任。《食品安全法》赋予县级质监部门的职责是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进行监管,那么县级质监部门必须围绕生产环节开展监管,确保管好管到位,不能把手伸得太长,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

  二是要清楚目标。《食品安全法》明确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监管,作为县级质监部门一方面要弄清楚哪些情况属于食品生产环节,另一方面对监管对象的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并建立起一套内容充实的动态电子档案,把监管对象全部归入到监管网络之内,掌握主动权。

  三是要监管到位。在日常监管中要做到“勤、严、帮”三结合。“勤”就是开展巡查要勤,将监管对象按风险、信誉、规模分为A、B、C三类,然后确定各类企业巡查频次,特别是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及食品安全事故多发季节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严”就是严格按准入条件实施生产许可、发现问题严格督促整改、对重大和故意违法行为实施严厉处罚。“帮”就是经常为企业解决生产技术难题、帮助企业小作坊完善生产条件、及时宣传技术标准、法律法规等。

  四是要创新机制。县级质监部门普遍存在监管力量薄弱的问题,特别是在对乡镇和农村进行监管时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存在较多的困难,因此必须从体制机制创新上破解这一难题。现在一些县级质监部门探索出在区域监管的基础上,整合全系统资源,再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监管机构,进驻乡镇,对企业进行全方位的监管服务,从而使食品监管力量也得以壮大;还有一些地方聘请协管员、信息员弥补监管资源不足的问题;还可以广泛宣传和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投诉,参与食品质量安全监管。

  总之,县级质监部门应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地发挥监管资源,提高监管能力,保证监管到位,最终确保食品安全。

  (作者为河南省清丰县质监局局长)

作者:魏彦生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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