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安徽将落实保障性住房质量终身责任制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保障性住房既要让群众有的住,还要让群众住得有保障。近日从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该省将对全省保障性住房实施“分户验收”,严格落实质量事故终身责任制,对房屋“一保到底”,确保群众真正得以安居。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等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住房保障政策的有效落实,也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

  为进一步强化管理,全面提高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质量,安徽省住建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管理全面提高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的通知》,要求今后对保障性住房全面实行分户验收制度,加强竣工验收管理。已经确定入住保障对象和预选物业公司的保障性住房,入住保障对象和物业公司应选代表参加分户验收,确保每套住房都达到入住即可使用的条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同时,安徽将严格落实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根据要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监测、检测、施工图审查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要按各自职责,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质量负终身责任。对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无论其在何职何岗,都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对于保障性住房的后期管理和服务,安徽省要求,各市、县住房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保障性住房产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加强保障性住房使用的合同管理,明确使用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反使用规定的责任等事项。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小区的管理和服务,既可由租户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也可以选择专业化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原公有住房管理机构承担。在其他项目小区中配建的廉租住房管理和服务,要纳入项目小区统一实施物业管理。

作者:马姝瑞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18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